长春现售“人强马壮”香烟,疑似万宝路香烟仿冒品
化名:李华 近日,长春市市场监管部门接到消费者举报,称在市内的多家商店发现疑似万宝路香烟仿冒品,名为“人强马壮”香烟。执法人员迅速前往现场展开调查。
执法人员在调查中发现,这些“人强马壮”香烟的包装与万宝路香烟极为相似,仅在名称和标志上稍有不同。香烟盒上标注的生产企业为“吉林省四平市某烟厂”。
执法人员通过查询国家烟草专卖局官网发现,该烟厂并未取得烟草专卖生产许可证。涉事商店也无法提供这些香烟的合法来源证明。
经过进一步调查,执法人员发现该批“人强马壮”香烟是由一家名为“李记香烟批发部”的企业从吉林省四平市进货的。执法人员随后前往四平市开展联合执法行动。
在李记香烟批发部仓库,执法人员查获了大量“人强马壮”香烟。仓库负责人“王某”交代,这些香烟是从一家名为“张某”的个人手中购得。
执法人员立即赶往张某家中,在其家中查获了制假设备和大量假冒香烟包装材料。张某交代,他从网上购得假冒香烟包装材料,再利用制假设备自己制作“人强马壮”香烟进行销售。
执法人员已对涉案人员和企业依法采取了行政处罚措施。涉案假冒香烟已被全部没收销毁。
专家解读:
吉林省烟草专卖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人强马壮”香烟是万宝路香烟的仿冒品,属于侵犯知识产权行为。这些假冒香烟质量低劣,对消费者健康存在极大危害。
中国控烟协会会长“胡某”表示,近年来,不法分子利用消费者追求名牌的心理,仿冒制作各种假冒香烟,侵蚀正规烟草市场,危害消费者健康。他呼吁消费者理性消费,不购买来源不明或价格异常的香烟。
警示案例:
近些年来,长春市多次查获类似制售假冒香烟案件。2020年,长春警方破获一起特大制售假冒香烟案,涉案金额超过1亿元。
相关链接:
《烟草专卖法》
《知识产权法》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
【来源:科技日报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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